【dona.hong】評論
一行為 同時違反刑事法律, 違反行政法義務, 依刑事處罰 己處刑罰(判刑,罰金), 不得再罰鍰 亦得再處以行政罰(行政罰法2-停止營業)
【岩田光夫】評論
PS.一行為同時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與刑事法(or少事法)===拘留(最高)、申誡(最低)採吸收主義,其他還是可以罰。
【dece.tw】評論
各位大大 小弟還是不懂為什麼不得課處罰鍰社秩法 不是只吸收拘役和申誡 罰鍰可併罰嗎想破頭還是想不透啊
【a081631】評論
行政罰法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