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小妤】評論
行政助手:私人或私法人,非以自己之名義獨立對外行使公權力,係在行政機關指示下,從事非獨立性活動,以協助該機關完成公共任務,其行為視為係其所輔助機關之行為
【Eric David Ki】評論
專家團體有其獨立性和專業性,不受行政機關指揮,原則上專家參與不算行政助手。這題很奇怪!
【岩田光夫】評論
相同觀念,類似題目:下列那一則案例中不存在「委託私人行使公權力」之法律關係?(A)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專利申請案時,申請事項送交民間機構,請其提供分析意見(B)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將相關檢驗業務及檢驗合格證書之核發,委託民間團體辦理(C)飛機飛行途中,機長依法採取緊急強制措施,限制乘客之自由(D)修車廠受委託辦理汽車定期檢驗業務行政程序法第16條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 B C D →都是典型的「委託私人行使公權力」的案例A → 則因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只是請民間機構提供意見,並未將核准專利的權限委託給民間機構,權限並未發生移轉,並不能算是行政程序法第16條的「委託私人行使公權力」。...
【Diana】評論
專家參與跟行政助手不一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