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據我國行政執行法相關規定,下列有關公法上金錢義務之執行敘述,何者正確?
(A)公法上金錢義務之執行由原處分機關作為執行機關
(B)公法上金錢義務之執行經主管機關移送,雖未具執行名義,仍可執行
(C)公法上金錢義務之執行須以經主管機關限期催告,義務人逾期不履行為執行條件
(D)義務人死亡後,不得就其遺產為之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3178
統計:A(326),B(74),C(2548),D(2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執行法、行政執行法

用户評論

【用戶】Sunny Hsieh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A) 法務部行政執行處所屬行政執行分署(B) 經主管機關移送者,由行政執行處就義務人之財產執行之

【用戶】我可以做到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請問c的法條~謝謝

【用戶】范文甫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11條

【用戶】教行.圖資双榜首*重戰高考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B)公法上金錢義務之執行經主管機關移送,雖未具執行名義,仍可執行貳、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之要件: 一、須人民有公法上金錢給付之義務 二、須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 三、須經主管機關移送 四、須有執行名義四、須有執行名義:1.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須有「執行名義」,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 22 條定有明文。所謂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名義」係指確定義務 人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存在之範圍,得由主管機關請求行政執行分署實施 強制執行之公文書。依據行政執行法第 13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執行名 義」之種類可分為 3 種類型:1.處分文書;2.裁定書;3.義務人依法令負有義務之證明文件,亦即記載義務人公法上金錢給付義...

【用戶】Sunny Hsieh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A) 法務部行政執行處所屬行政執行分署(B) 經主管機關移送者,由行政執行處.....看完整詳解

【用戶】范文甫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11條

【用戶】國教逆轉勝*再戰文行高考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B)公法上金錢義務之執行經主管機關移送,雖未具執行名義,仍可執行貳、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之要件: 一、須人民有公法上金錢給付之義務 二、須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 三、須經主管機關移送 四、須有執行名義四、須有執行名義:1.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須有「執行名義」,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 22 條定有明文。所謂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名義」係指確定義務 人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存在之範圍,得由主管機關請求行政執行分署實施 強制執行之公文書。依據行政執行法第 13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執行名 義」之種類可分為 3 種類型:1.處分文書;2.裁定書;3.義務人依法令負有義務之證明文件,亦即記載義務人公法上金錢給付義...

【用戶】柚子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補充:(A)公法上金錢義務之執行由原處分機關作為執行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處所屬行政執行分署行政執行法第11條第1項 義務人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或法院之裁定,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逾期不履行,經主管機   關移送者,由行政執行處就義務人之財產執行之(B)公法上金錢義務之執行經主管機關移送,雖未具執行名義,仍可執行→經主管機關移送者,由行政執行處就義務人之財產執行之行政執行法第11條第1項 義務人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或法院之裁定,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逾期不履行,經主管機   關移送者,由行政執行處就義務人之財產執行之(C)公法上金錢義務之執行須以經主管機關限期催告...

【用戶】Sunny Hsieh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A) 法務部行政執行處所屬行政執行分署(B) 經主管機關移送者,由行政執行處.....看完整詳解

【用戶】加油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B)公法上金錢義務之執行經主管機關移送,雖未具執行名義,仍可執行貳、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之要件: 一、須人民有公法上金錢給付之義務 二、須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 三、須經主管機關移送 四、須有執行名義四、須有執行名義:1.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須有「執行名義」,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 22 條定有明文。所謂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名義」係指確定義務 人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存在之範圍,得由主管機關請求行政執行分署實施 強制執行之公文書。依據行政執行法第 13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執行名 義」之種類可分為 3 種類型:1.處分文書;2.裁定書;3.義務人依法令負有義務之證明文件,亦即記載義務人公法上金錢給付義...

【用戶】柚子(已上榜110高普人事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補充:(A)公法上金錢義務之執行由原處分機關作為執行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處所屬行政執行分署行政執行法第11條第1項 義務人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或法院之裁定,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逾期不履行,經主管機   關移送者,由行政執行處就義務人之財產執行之(B)公法上金錢義務之執行經主管機關移送,雖未具執行名義,仍可執行→經主管機關移送者,由行政執行處就義務人之財產執行之行政執行法第11條第1項 義務人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或法院之裁定,負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逾期不履行,經主管機   關移送者,由行政執行處就義務人之財產執行之(C)公法上金錢義務之執行須以經主管機關限期催告...

【用戶】shetsuco58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B)的意思是在問未具執行名義仍然可執行,而不是在問由哪個機關執行,應該適用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22條之規定,需有執行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