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自處分書送達後多久時間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救濟?
(A)6 個月內
(B)1 年內
(C)30 日內
(D)3 個月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0366
統計:A(31),B(2151),C(213),D(7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彈劾&糾舉&糾正 三權

用户評論

吳柏翰】評論

行程法第98條第3項: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1 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Yen Long Lee】評論

教示瑕疵,送一年

陳信宏】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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