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自處分書送達後多久時間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救濟?
(A)6 個月內
(B)1 年內
(C)30 日內
(D)3 個月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0366
統計:A(31),B(2151),C(213),D(7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彈劾&糾舉&糾正 三權

用户評論

【用戶】吳柏翰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行程法第98條第3項:處分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或告知錯誤未為更正,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如自處分書送達後1 年內聲明不服時,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用戶】Yen Long Lee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教示瑕疵,送一年

【用戶】陳信宏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3q

【用戶】吳柏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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