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名 稱國民教育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1 月 27 日 第 1 條 國民教育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以養成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之健全國民為宗旨。
【周美妤】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第 158 條 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
【Joy Chen】評論
整理得很清楚,謝謝兩位!
【Jiarong】評論
培養德、智、體、群、美五育均衡發展的健全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