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種情形牴觸憲法之權力分立原則?
(A)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之委員,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薦,送交主管機關提請總統任命之
(B)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C)內政部部長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D)行政院院長因事故不能視事時,由副院長代理其職務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39397
統計:A(2953),B(209),C(240),D(11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民投票、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獨立行使職權
用户評論
【用戶】Sandy Liao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之委員,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薦,送交主管機關提請總統任命之==實質上完全剝奪"行政院"依憲法應享有之"人事任命決定權"
【用戶】愛作夢的平凡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本來應該是行政院的人事任命權,實際上卻變相掌控在立法院手上,故牴觸權力分立。
【用戶】cul3xk4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釋字第 645 號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97年7月11日解釋爭點公投法中立法院有公投提案權違憲? 公投審議委員的任命規定違憲?
【用戶】Sandy Liao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之委員,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薦,送交主管機關提請總統任命之==實質上完全剝奪"行政院"依憲法應享有之"人事任命決定權"
【用戶】愛作夢的平凡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本來應該是行政院的人事任命權,實際上卻變相掌控在立法院手上,故牴觸權力分立。
【用戶】cul3xk4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釋字第 645 號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97年7月11日解釋爭點公投法中立法院有公投提案權違憲? 公投審議委員的任命規定違憲?
【用戶】Sandy Liao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之委員,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薦,送交主管機關提請總統任命之==實質上完全剝奪"行政院"依憲法應享有之"人事任命決定權"
【用戶】愛作夢的平凡人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本來應該是行政院的人事任命權,實際上卻變相掌控在立法院手上,故牴觸權力分立。
【用戶】cul3xk4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釋字第 645 號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97年7月11日解釋爭點公投法中立法院有公投提案權違憲? 公投審議委員的任命規定違憲?
【用戶】Sandy Liao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之委員,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薦,送交主管機關提請總統任命之==實質上完全剝奪"行政院"依憲法應享有之"人事任命決定權"
【用戶】愛作夢的平凡人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本來應該是行政院的人事任命權,實際上卻變相掌控在立法院手上,故牴觸權力分立。
【用戶】cul3xk4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釋字第 645 號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97年7月11日解釋爭點公投法中立法院有公投提案權違憲? 公投審議委員的任命規定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