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持之以恆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51.高雄縣政府為了幼童上下學乘車安全,由縣府教育處提出何種政策:(A)推出「高雄縣幼童專用車、課後接送車輛合格業者認證標章」(B)推出「高雄縣幼童專用車、課後接送車輛優良駕駛認證執照」(C)推出「高雄縣幼童專用車、課後接送車優良業者認證執照」(D)推出「高雄縣幼童專用車、課後接送車輛檢驗合格認證標章」。26.小嘉搭娃娃車上下學,車上有許多小朋友,還有開車叔叔和隨車老師,下列有關娃娃車的敘述,何者符合現行法規? (A) 幼童專用車車身以深黃、深綠相間配色 (B) 幼童專用車載運幼兒每20人至少配置隨車人員一名 (C) 幼童專用車車齡規定至其出廠年限已逾10年者宜立刻汰換 本辦法施行前,因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未有幼童專用...
【用戶】持之以恆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幼童專用車輛接送規定,何者為非? (A)需有年滿十八歲,具有教保服務人員資格人員照顧維護接送安全 20y(B)駕駛人及隨車人員需在任職前壹年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後每兩年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交通安全相關課程三小時以上,以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一次以上 (C)幼童專用車意指載乘未滿七歲兒童之客車 (D)幼童專用車之駕駛需備有中華民國職業駕駛人之駕照
【用戶】阿龍龍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幼童專用車除應依交通管理相關法規規定定期檢驗及實施保養外,至少每半年應至領有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公司行號之汽車保養廠、或領有工廠登記證之合法汽車修理業實施保養,並於行車執照及保養紀錄卡載明,其檢查保養紀錄應留存二年,以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檢查。幼童專用車之駕駛人,除不得有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事外,並應同時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一、年齡六十五歲以下。二、具職業駕駛執照。三、最近二年內無違規記點及肇事紀錄。但肇事原因事實,非可歸責於駕 駛人者,不在此限。幼兒園每半年應辦理幼童專用車安全演練,並應將演練紀錄留存幼兒園,以備查考。
【用戶】小雲123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 (B)幼童專用車每半年應實施保養一次。 (D)幼童專用車之專任駕駛需具備職業駕照。 ¤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第 9 條幼童專用車除應依交通管理相關法規規定定期檢驗及實施保養外,至少每半年應至領有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公司行號之汽車保養廠、或領有工廠登記證之合法汽車修理業實施保養,並於行車執照及保養紀錄卡載明,其檢查保養紀錄應留存二年,以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檢查。 ¤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第 15 條幼兒園每半年應辦理幼童專用車安全演練,並應將演練紀錄留存幼兒園,以備查考。 ¤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