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雲林縣政府對林內鄉公所作成代行處理之處分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林內鄉公所僅得就委辦事項有應作為而不作為之情事,致嚴重危害公 益,且適於代行處理
(B)就代行處理事項轉移至雲林縣政府
(C)代行處理所支出之費用,由林內鄉公所負擔
(D)林內鄉公所如認為代行處理之處分有違法時,得提起行政救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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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奶茶】評論

第 76 條直轄市、縣 (市) 、鄉 (★、★) ...

Chung Ko】評論

地方自治團體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危害公益或影響地方政務正常運作,其適於代行處理者,的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這。但情況危急者得逕予代行處理。

狐獴吃芒果】評論

§76代行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危害公益或妨礙地方政務正常運作,其適於代行處理者,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逾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決定代行處理前,應函知被代行處理之機關及該自治團體相關機關,經權責機關通知代行處理後,該事項即轉移至代行處理機關,直至代行處理完竣處分如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訴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得審酌事實變更或撤銷原處分代行處理所支出之費用,應由被代行處理之機關負擔,各該地方機關如拒絕支付該項費用,上級政府得自以後年度之補助款中扣減抵充之對於代行處理之處分,如認為有違法時,依行政救濟程序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