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 Lu】評論
刑法第 31 條 (正犯或共犯與身份)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lkkcar】評論
中央造幣廠 107年度駐衛警察隊隊員甄選試題42. 甲女是某知上市公司的會計兼出納人員,其同居男友乙因股票套牢,慫恿甲暫時挪用其所暫時持有之公司款項100萬元,供乙償還銀行貸款,下列關於甲乙兩人犯罪的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成立普通侵占罪的共同正犯 (B)甲成立業務侵占罪的正犯,乙成立普通侵占罪的教唆犯 (C)甲成立業務侵占罪的正犯,乙不成立犯罪 (D)甲乙成立業務侵占罪的共同正犯答案(B)點解?
【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評論
樓上各種討論之後,暫下一個結論,甲是業務關係,其母乙的母親身分是特定關係, 其他女友啦,男友啦! 不算特定關係! 如有錯誤請更正!甲是一間公司出納(業務),其母乙(特定關係)因股票套牢,慫恿甲將公款暫時挪用,供乙償還銀行貸款,下列關於甲乙兩人犯罪的敘述,何者正確?(A)甲乙成立普通侵佔罪的共同正犯(B)甲成立業務侵佔罪的正犯,乙成立普通侵佔罪的正犯(C)甲成立業務侵佔罪的正犯,乙不成立犯罪(D)甲乙成立業務侵佔罪的共同正犯 刑法 第 31 條純正身分犯:因身分(甲)或其他特定關係(其母乙)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其母乙)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撿到槍】評論
@31F 問樓上 那如果今天題目改乙為甲女友或是朋友那這樣乙是否是普通侵占罪正犯?像是甲乙共謀殺乙父 甲成立271而乙成立272如有錯誤請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