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於民國(下同)105 年 7 月 1 日,簽發符合票據法規定之面額新臺幣壹拾萬元無記名本票並交付予乙,作為乙為甲設計個人網站之服務費用,約定工作完成日為 105年 7 月 22 日,本票到期日為同年 7 月 25 日,乙於 7 月 22 日向甲提出網頁設計時,甲發現該網頁只有首頁而無法有任何用途,乃向乙主張解除契約並要求返還本票。乙於同日晚間將本票未經背書而交付予其員工丙,作為清償所積欠丙三個月薪資之用,但事實上甲之個人網頁設計就是由丙負責執行。丙於同年 7 月 26 日持該本票向甲請求給付票款,未獲付款,試問:甲乙丙間之票據法律關係如何?(2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59944
統計:A(168),B(503),C(129),D(1191),E(0)

用户評論

唐宗琦】評論

選項和答案是否需要修正?

神山日光Ninko】評論

第 104-1 條

Danny.chen759】評論

一般人會碰到的大部分的都嘛是簡易訴訟的, 直接到高等行政法院的反而少!

幫按讚】評論

請修改題目9.提起行政之通常訴訟,第一審應向何者提起? (A)地方法院 (B)地方行政法院 (C)高等法院 (D)高等行政法院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97 年 - 97 年 公 務 人 員 初 等 [完整版]#5109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