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Nick Lin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 27 條(A) 主管機關檢查經紀業之業務,經紀業不得拒絕。第 7 條(B) 經紀業經主管機關之許可,辦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加入登記所在地之同業公會後方得營業,並應於六個月內開始營業;逾期未開始營業者,由主管機關廢止其許可。但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展延一次,其期限以三個月為限。前項經紀業得視業務性質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分別組織仲介經紀業或代銷經紀業同業公會或其全國聯合會。第一項經紀業於辦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後,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繳存營業保證金。經紀業應繳存之營業保證金,超過一定金額者,得就超過部分以金融機構提供保證函擔保之。前項應繳之營業保證金及繳存或提供擔保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經紀業除...
【用戶】Nick Lin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 27 條(A) 主管機關檢查經紀業之業務,經紀業不得拒絕。第 7 條(B) 經紀業經主管機關之許可,辦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加入登記所在地之同業公會後方得營業,並應於六個月內開始營業;逾期未開始營業者,由主管機關廢止其許可。但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展延一次,其期限以三個月為限。前項經紀業得視業務性質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分別組織仲介經紀業或代銷經紀業同業公會或其全國聯合會。第一項經紀業於辦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後,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繳存營業保證金。經紀業應繳存之營業保證金,超過一定金額者,得就超過部分以金融機構提供保證函擔保之。前項應繳之營業保證金及繳存或提供擔保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經紀業除...
【用戶】Ka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A)怎麼可以拒絕 不可以(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27條)(B)辦妥公司或營業登記還要視業務性質繳納營業保證金、加入同業公會(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7條)(C)應由經紀業指派之經紀人簽章(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2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