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營利事業承包工程,有關工程損益之計算,下列何者應採完工比例法?
(A)工期在一年以上
(B)各期應收工程價款無法估計
(C)履行合約所須投入成本與期末完工程度均無法估計
(D)歸屬於合約之成本無法辨認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66667
統計:A(46),B(4),C(5),D(2),E(0)

用户評論

阿成】評論

營利事業承包1年期以上之工程,其工程損益應如何計算?(2106)營利事業承包工程之工期在1年以上者,有關工程損益之計算,應採完工比例法。但有下面情形之一,致工程損益確無法估計者,得採全部完工法,於完工年度再行計算損益:1. 各期應收工程價款無法估計。2. 履行合約所須投入成本與期末完工程度均無法估計。3. 歸屬於合約之成本無法辨認。又營利事業承包工程採全部完工法計算損益,其承包工程之工期有跨年度者,其管理費用應於費用發生之年度列報,不得遞延。(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4條第1、2項)

簡太一】評論

營利事業承包1年期以上之工程,其工程損益應如何計算?(2106)營利事業承包工程之工期在1年以上者,有關工程損益之計算,應採完工比例法。但有下面情形之一,致工程損益確無法估計者,得採全部完工法,於完工年度再行計算損益:1. 各期應收工程價款無法估計。2. 履行合約所須投入成本與期末完工程度均無法估計。3. 歸屬於合約之成本無法辨認。又營利事業承包工程採全部完工法計算損益,其承包工程之工期有跨年度者,其管理費用應於費用發生之年度列報,不得遞延。(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24條第1、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