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依據特殊教育法令規定學校為特殊教育學生家長提供之家庭支援服務內容應在什麼時候告知家長?
(A)開學前一週內
(B)開學後一週內
(C)開學後二週內
(D)開學後一個月內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4153
統計:A(173),B(221),C(1865),D(235),E(0)
用户評論
【用戶】黃雨璇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開學後一個月內訂定,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特殊教育學生家庭支援服務,應由各級學校指定專責單位辦理。其服務內容應於開學後二週內告知特殊教育學生家長
【用戶】陳伊踢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最新的IEP訂定時間~舊生:開學前新生:開學後一個月內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此題在原特教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已刪除了
【用戶】已上榜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現在已無此法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