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雨璇】評論
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開學後一個月內訂定,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特殊教育學生家庭支援服務,應由各級學校指定專責單位辦理。其服務內容應於開學後二週內告知特殊教育學生家長
【陳伊踢】評論
最新的IEP訂定時間~舊生:開學前新生:開學後一個月內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此題在原特教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已刪除了
【已上榜】評論
現在已無此法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