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⑷求標準差。(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81849
統計:A(1545),B(53),C(9),D(10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逾期辦理戶籍登記戶政事務所之作為、戶籍法規、親等關聯資料申請

用户評論

【用戶】Dong Wun Jyun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名  稱戶籍法 第 4 條 戶籍登記,指下列登記:一、【身分登記】:(一)出生登記。(二)認領登記。(三)收養、終止收養登記。(四)結婚、離婚登記。(五)監護登記。(六)輔助登記。(七)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八)死亡、死亡宣告登記。二、初設戶籍登記。三、遷徙登記:(一)遷出登記。(二)遷入登記。(三)住址變更登記。四、分(合)戶登記。五、出生地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