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vik620113】評論
第48條(戶籍登記之申請時間)【相關罰則】第一項~§79I戶籍登記之申請,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三十日內為之。但出生登記至遲應於六十日內為之。
【ChuMi Je】評論
除出生登記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