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u Huang We】評論
學習領域"與日常生活表現"成績評量得以百分制分數量化紀錄之,並於學期末轉 換為五等第。 日常表現不用百分數~~
【怡君】評論
第 8 條 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領域之平時及定期成績評量結果,應依評量方法之性質以等第、數量或文字描述記錄之。前項各學習領域之成績評量,至學期末,應綜合全學期各種評量結果紀錄,參酌學生人格特質、特殊才能、學習情形與態度等,評定及描述學生學習表現和未來學習之具體建議;並應以優、甲、乙、丙、丁之等第,呈現各學習領域學生之全學期學習表現,其等第與分數之轉換如下:一、優等:九十分以上。二、甲等:八十分以上未滿九十分。三、乙等:七十分以上未滿八十分。四、丙等:六十分以上未滿七十分。五、丁等:未滿六十分。前項等第,以丙等為表現及格之基準。學生日常生...
【洪新怡】評論
請問日常生活表現是指操行成績嗎? 有點搞混了"<
【飁草】評論
就是操行不打分數的意思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