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wen Hou】評論
B.康德:動機C.彌爾D.柯爾柏格
【侯慧如】評論
Hare(1919-2002)兼取效益主義重視效果與義務論重視道德原則之思維,提出規約論。有兩個核心概念,一個是可普遍化性(universalizability),另一個則是規約性(prescriptivity)。規約性簡單說就是某種關於行為的指引、命令、建議…等等的特性,尤其表現在當我們要做出行為的選擇的時候,當我們問:「我將要做什麼?」或是「我應該做什麼」,關於這類問題的答案,就是一種規約的語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