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i mou】評論
到底在那一條?
【DingDingDog】評論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七十條附件五預計抵價地之總面積、預計抵價地之總地價、原土地所有權人應領抵價地或優先買回土地之權利價值、原土地所有權人應領抵價地或優先買回土地面積、原土地所有權人實際領回抵價地地價之計算公式一、預計抵價地之總面積=申領抵價地總面積+優先買回土地總面積。二、預計抵價地之總地價=Σ各宗預計抵價地之面積×各該土地評定之單位地價。三、原土地所有權人應領抵價地或優先買回土地之權利價值=二式×(該所有權人被徵收土地應領補償地價÷區段徵收補償地價總額)四、原土地所有權人應領抵價地或優先買回土地面積=三式÷該土地評定之單位地價。五、原土地所有權人實際領回抵價地之地價=該所有權人實際領回抵價地面積×該抵價地評定之單位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