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g-Ju Chen】評論
手冊104
【edward0609】評論
犯罪偵查手冊第104點,犯罪嫌疑人受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警察機關主管長官得派員攜同拘票聲請書,敘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事實要旨及應予拘提之事由,連同送達證書及卷宗、證物,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