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六類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場所,其外牆與廠區外鄰近場所之安全距離,下列敍述何者錯誤?
(A)與古蹟之距離,應在五十公尺以上
(B)與博物館之距離,應在五十公尺以上
(C)與加油站之距離,應在三十公尺以上
(D)與爆竹製造工廠之距離,應在二十公尺以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9658
統計:A(20),B(55),C(502),D(184),E(0)

用户評論

【用戶】譚力豪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六類物品製造場所,其外牆或相當於該外牆之設施外側,與廠區外鄰近場所之安全距離如下:一、與下列場所之距離,應在五十公尺以上:(一)古蹟。(二)設備標準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四目所列場所。二、與下列場所之距離,應在三十公尺以上:(一)設備標準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至第五目、第七目、第二款第一目、第二目及第五目至第十一目規定之場所,其收容人員在三百人以上者。(二)設備標準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六目、第二款第三目及第十二目規定之場所,其收容人員在二十人以上者。三、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加油站、加氣站、天然氣儲槽、可燃性高壓氣體儲槽、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及其他危險性類似場所之距離,應在二十公尺以上。四、與前三款所列場所以外場所之距離,應在十公尺以上。五、與電壓超過三萬五千伏特之高架電線之距離,應在五公尺以上。六、與電壓超過七千伏特,三萬五千伏特以下之高架電線之距離,應在三公尺以上。

【用戶】Dickie Lin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加油站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