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徙登記,無法催告且無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將其全戶戶籍暫遷何處?
(A)戶籍地派出所
(B)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
(C)該戶政事務所
(D)直接列為無戶籍人口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7235
統計:A(15),B(18),C(446),D(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戶籍登記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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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評論

名  稱:戶籍法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1 月 21 日第 50 條   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徙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管理機關、地方自治機關申請或無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矯正機關收容人有前項情形者,戶政事務所得逕為遷至矯正機關,不受第十六條第一項但書及第二項規定之限制。戶政事務所接收收容人出矯正機關通報後,應查實並由收容人居住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入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