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ju】評論
戶籍法第56條(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不得扣留)【相關罰則】第2項~§80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非依法律不得扣留。 戶口名簿由戶長保管。戶內人口辦理戶籍登記時,戶長應提供戶口名簿,不得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