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憲法保障之集會遊行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室內之集會原則上應先申請許可
(B) 集會遊行應以和平方法為之
(C) 集會遊行可主張「共產主義」與「分裂國土」
(D) 法律得規定特定區域禁止集會遊行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7309
統計:A(2761),B(35),C(648),D(10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基本國策、人民團體法對主張共產主義、分裂國土之團體不許可設立規定違憲

用户評論

【用戶】Sam Zhang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老蔣要是聽到現在可以主張「共產主義」與「分裂國土」他大概會死不瞑目吧

【用戶】尤加利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樓上麻煩看看各位大大的回答就會得到答案了

【用戶】張懷安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個人覺得答案為(A)(C)。(A) 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見《集會遊行法》第 8 條 第 2 項)(B) 集會遊行應以和平方法為之。(C) 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 (見《集會遊行法》第 4 條)(D) 法律得規定特定區域禁止集會遊行。(見《集會遊行法》第 6 條)       司法院大法官於 1998 年(民國 87 年)所做出的《司法院釋字第 445 號解釋》,首次對《集會遊行法》做出了部份違憲判定,主要是針對事前許可制的不許可理由。      「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被認為「使主管機關於許可集會、遊行以前,得就人民政治上之言論而為審查,與憲法保障表現自由之意旨有違」。第4條規定「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大法官認可於...

【用戶】pandl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C選項是對的 集遊法第4條在釋字445以後已經變成訓示規定,沒有實際處罰效力以前主張共產或分裂國土者,集遊法第11條是有規定主管機關可以不予許可的釋字445以後主張共產或分裂國土者已經沒有可以處罰的條文集遊法第4條跟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很多規定一樣,如:騎自行車要戴安全帽沒有實質處罰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