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某機關辦理最有利標評選,經投標及簡報程序,待評選完畢登載於評選總表,發現 7 名出席評選委員對 6 家參與投標廠商看法不ㄧ,優勝第 1 名廠商僅 1 位評審評為第 1,第 2 名廠商有 2 位評為第 1,第 3 名廠商有 1 位評為第 1,第 4 名廠商有 2 位評為第 1,甚至第 5 名廠商也有 1 位評為第 1,亦即 1~5 名投標廠商均有評選委員評為第 1。招標機關即以招標文件所載序位法,由召集人向評選委員詢問確認評選結果並擬決標予第 1 名廠商,惟有委員表示評選結果可能有明顯差異。請引據法條說明應為如何處理?(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16479
統計:A(6902),B(351),C(256),D(2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處分依不同分類標準可區分為、形式存續力&實質存續力
用户評論
【宇仔。今天不走,明天要跑。】評論
依不同的分類標準,行政處分有許多各式各樣的分類,以「處分之內容」為準,可以區分為「下命處分」、「形成處分」與「確認處分」:一、下命處分指命令相對人為特定之作為、不作為或忍受之處分,如納稅或徵兵。在行政執行上,此種處分具有充作執行名義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