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依據<教師法>,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的敘述,下列何者是正確的?
(A)初聘為兩年
(B)續聘三年以上者,得以長期聘任
(C)長期聘任的任期由教育部訂定之
(D)續聘第一次為一年,爾後每次為兩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57143
統計:A(0),B(1),C(0),D(6),E(0)

用户評論

Tomato Lu】評論

(A)初聘為一年。(B)續聘三次以上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2/3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C)長期聘任的任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統一訂定。

芷瑄許】評論

教師法第 11 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分初聘、續聘及長期聘任,除依師資培育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或第二十條規定分發者外,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前項教師評審委員會之組成,應包含教師代表、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及家長會代表一人。其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總額二分之一;其設置辦法,由教育部定之。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之聘任分別依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之規定辦理。nn第 13 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續聘每次為二年,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統一訂定之。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