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甲為公務人員,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2年。下列有關褫奪公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褫奪公權之宣告,自裁判確定時發生效力
(B)甲於褫奪公權期間不得擔任公務員
(C)甲於褫奪公權期間不得為公職候選人
(D)甲於褫奪公權期間無選舉投票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14286
統計:A(2),B(2),C(0),D(10),E(0)

用户評論

【用戶】Siou-ling Sy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36條:從刑為褫奪公權。 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