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監察院對於司法院人員之彈劾案,應如何提出?
(A) 須經立法委員一人以上之提議,監察委員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
(B) 須經立法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監察委員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
(C) 須經監察委員一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
(D) 須經監察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8254
統計:A(3),B(9),C(8),D(43),E(0)

用户評論

lumous2001】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7 條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及第九十四條有關同意權之規定。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之規定停止適用。監察院對於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不受憲法第九十八條之限制。監察院對於監察院人員失職或違法之彈劾,適用憲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七條第二項及前項之規定。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憲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衛斯理】評論

第7條(監察院)   (1)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及第九十四條有關同意權之規定。   (2)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3)監察院對於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不受憲法第九十八條之限制。   (4)監察院對於監察院人員失職或違法之彈劾,適用憲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七條第二項及前項之規定。   (5)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nnnnnnnnnnnnnn  (6)憲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