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受輔助宣告之人為下列何種行為時,不需經輔助人同意?
(A)購買自行車
(B)與鄰居訴訟
(C)購買房地產
(D)出租房屋以收取租金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4),B(0),C(0),D(2),E(0)

用户評論

Ziliya Tzeng】評論

受輔助宣告之人,與限制行為能力人類似,但仍有不同之處,民法第15-2條規定如下:受輔助宣告之人為下列行為時,應經輔助人之同意。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一、為獨資、合夥營業或為法人之負責人。二、為消費借貸、消費寄託、保證、贈與或信託。三、為訴訟行為。四、為和解、調解、調處或簽訂仲裁契約。五、為不動產、船舶、航空器、汽車或其他重要財產之處分、設定負擔、買賣、租賃或借貸。六、為遺產分割、遺贈、拋棄繼承權或其他相關權利。七、為法院依前條聲請權人或輔助人之聲請,所指定之其他行為。所以原則上,受輔助宣告人不用得到輔助人的同意,只有以上七款行為,才要得到輔助人的同意。與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