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h Hui】評論
庭長是法院組織中,負責處理所屬該庭司法行政事務的職務,與負責訴訟指揮之審判長不同。但根據法院組織法第4條,審判長原則上以庭長充之
【Wendy Chiu】評論
庭長 乃 行政性質, 非司法性質,未侵犯法官身份保障, 故不違憲.
【Lai Boye】評論
法院上法官為審判長、受任法官、陪席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