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dog75628
【年級】
【評論內容】2F錯了,「違法」的話是第75條: 直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縣 (市) 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鄉 (鎮、市) 公所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規或縣規章者,由縣政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牴觸→無效違法→撤銷、廢止、變更、停止其執行
【用戶】Joyce She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實務上並無所謂不同意備查或不予備查,而僅有「予以備查」或發生「牴觸」的適法性問題等兩種可能。爰此,自治監督機關或上級行政機關,若對於備查內容有意見,僅能「函告無效」或是「予以撤銷」解答參自劉秀歷屆測驗試題2016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