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⑶如甲向有管轄權之法院起訴,第一審法院判決: 1.就確認抵押權存在部分,原告(甲)之訴駁回。2.就給付 500 萬元部分,甲勝訴,乙應給付甲 500 萬元。  在法定上訴期間內,只有乙就其敗訴之 500 萬元中之 300 萬元提起上訴。試問就確認抵押權存在部分之判決,及 500 萬元中未上訴之 200 萬元部分之判決,是否均因法定上訴期間屆滿而告確定?(1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14184
統計:A(71),B(24),C(145),D(4),E(0)

用户評論

Hsuanchu Lai】評論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審議規則沿革1.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86)公保字第 0299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3 條2.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87)公保字第 1188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26 條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三日考試院考台組參一字第 0920007441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3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案件審議規則)

Sue Su】評論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4條III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4條 (權益救濟)公務人員權益之救濟,依本法所定復審、申訴、再申訴之程序行之。 公務人員提起之復審、再申訴事件 (以下簡稱保障事件) ,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以下簡稱保訓會) 審議決定。 保障事件審議規則,由考試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