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洺慈】評論
就業服務法-4民間就業服務第35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業務及收費)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得經營下列就業服務業務: 一、職業介紹或人力仲介業務。 二、接受委任招募員工。 三、協助國民釐定生涯發展計畫之就業諮詢或職業心理測驗。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就業服務事項。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經營前項就業服務業務得收取費用;其收費項目及金額
【邱清泉】評論
重點:就業服務公立...免費私立...得收取,其收費項目及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