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qrwr Wtrt】評論
「個別化教育計畫」的擬定,必需結合老師、家長、行政及相關專業人員,甚至學生本人共同參與。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8條的規定:參與擬定個別化教育計劃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長、相關專業人員等,並得邀請學生參與;必要時,學生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李潔】評論
為何我們學校的IEP都沒有學校行政?! "<
【麵麵櫻戀】評論
如果你的班級裡沒有特殊生,就不用參加!
【廖俊淵】評論
個別化教育計畫(Individualized Educational Pro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