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姍姍】評論
民國87年行政院長蕭萬長頒布「政府再造綱領」:目的為建立一「小而能」的政府,目標為調整組織、改造僵化人事制度、向民間企業學習、提升政府效能、打造學習型組織文化。分為三大策略:1. 「組織再造」(研考會負責):負責配合調整政府的角色、簡化行政層級、調整中央與地方職能、調整本部各機關職能與組織、研訂組織設立基本規範及建立組織績效評鑑制度等項目。2. 「法制再造」(經建會負責):負責配合研訂促進或委託民間參與公共事務相關法令規範,改善財政預算制度,落實使用者付費及興利重於防弊之原則,檢討修正或廢止各項不當限制市場競爭及不變之業務法令等項目。3. 「人力與服務再造」(行政院人事...
【Miya Hwang】評論
民國87年:由「政府再造推動委員會」下設「組織再造」、「人力及服務再造」、「法制再造」三個工作小組。
【喵喵】評論
法制再造的範圍不只有[人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