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a.hong】評論
中標法第 18 條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外---- **從新從優:程序從新, 實體從優,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 實體從優--原則:依新法 舊法有利--用舊法
【郝享稅】評論
中標法第 18 條: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外,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