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根據我國特殊教育法,一般智能優異的定義中,不包含下列何項?1.記憶 2.理解 3.應用 4.分析5.綜合 6.推理 7.評鑑 8.創造
(A)1、8
(B)3、8
(C)3、7
(D)1、7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89515
統計:A(60),B(185),C(90),D(207),E(0)

用户評論

【用戶】BerryCat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 十五 條  本法第四條第一款所稱一般智能資賦優異,指在記憶、理解        、分析、綜合、推理及評鑑等方面,較同年齡者具有卓越潛        能或傑出表現者。        前項所定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個別智力測驗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          級九十七以上。        二、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學習特          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用戶】陳彤彤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記憶 理解 分析 綜合 推理 評鑑

【用戶】第第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 十五 條  本法第四條第一款所稱一般智能資賦優異,指在記憶、理解        、分析、綜合、推理及評鑑等方面,較同年齡者具有卓越潛        能或傑出表現者。        前項所定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        一、個別智力測驗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或百分等          級九十七以上。        二、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學習特          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