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刑法總則有關緩刑和假釋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受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有刑法第 74 條情形之一者,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2 年以上 5 年以下之緩刑
(B)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或提供義務勞務
(C)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 20 年,有期徒刑逾三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得許假釋出獄
(D)假釋中因過失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於判決確定後 6 月之內,撤銷其假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JanEgland】評論

A第 74 條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B同條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一、向被害人道歉。二、立悔過書。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五、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 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C第 77 條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