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g75628】評論
政治行動委員會:1.起源:1907年,美國國會制定「提爾曼法案」,禁止法人提出政治捐獻,但仍有少數企業透過不同管道捐款,引發爭議。於是國會於1971年制訂「聯邦選舉競選法」,嚴格規定候選人經費來源,且限制個人、利益團體與政黨對候選人捐獻的最高額度。2.政治行動委員會的意涵:由於聯邦選舉競選法僅規定個人、利益團體、政黨捐獻的最高額度,但並沒有對捐款總額做出限制。於是工會與公司便成立「分離基金」(即政治行動委員會),向其所屬會員或員工募集自願性的小額捐款,再將此捐款轉贈給其所支持的政黨或候選人
【盧妍蓁】評論
美國政治行動委員會(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s, PACs)主要的功能是: (A)候選人公共政策宣傳組織 (B)政黨的競選動員組織 (C)企業團體對候選人提供政治獻金的渠道 (D)民間志工團體組織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