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阿但我不賣鑽石】評論
政黨違憲解散事件-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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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爭議而不得提行政訴訟之情形:1、憲法爭議2、律師懲戒3、國賠4、選罷事件5、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事件6、公務員懲戒7、刑事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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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是屬於公法爭議,但法律特別規定不屬行政法院審理?(來源:司法院)依照目前的法律規定,下列事件雖然是公法爭議,但是,法律特別規定不屬行政法院審理:現-政黨違憲解散事件。行-刑事補償事件。公-公務員懲戒事件。關-依法官法所規定之法官、檢察官懲戒案件及法官職務案件。免-選舉或罷免無效、當選無效、罷免案通過無效及罷免案否決無效之訴訟。賠-國家賠償事件。但如於提起行政訴訟時,合併請求損害賠償者,則行政法院有審判權。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事件。率-律師懲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