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高雄市文化基金會以5000萬元價額與高雄市政府文化局訂定委託管理甲古物之行政契約,雙方並約定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則此約定,依行政程序法第148條之規定,應經下列何者之認可?
(A)高雄市市長
(B)內政部
(C)財政部
(D)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28125
統計:A(901),B(24),C(4),D(48),E(0)

用户評論

Wabing Wan】評論

弱弱的提問,其中一方若改為高雄市環保局呢?

Kevin Zheng】評論

一樣要經首長同意

李欣祐】評論

第 148 條 行政契約約定自願接受執行時,債務人不為給付時,債權人得以該契約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前項約定,締約之一方為中央行政機關時,應經主管院、部或同等級機關之認可;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時,應經該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首長之認可;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者,並應經委辦機關之認可,始生效力。第一項強制執行,準用行政訴訟法有關強制執行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