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依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規定,耕地出賣或出典時,承租人有優先承受之權,出租人應將賣典條件以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多少日內未以書面表示承受者,視為放棄?
(A) 15 日
(B) 20 日
(C) 30 日
(D) 60 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32283
統計:A(186),B(14),C(29),D(6),E(0)

用户評論

王貞節】評論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5條

景揚】評論

耕地出賣或出典時,承租人有優先承受之權,出租人應將賣典條件以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15日內未以書面表示承受者,視為放棄。

小彤】評論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15耕地出賣或出典時,承租人有優先承受之權,出租人應將賣典條件以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以書面表示承受者,視為放棄。出租人因無人承買或受典而再行貶價出賣或出典時,仍應照前項規定辦理。出租人違反前二項規定而與第三人訂立契約者,其契約不得對抗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