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美云】評論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 六 條 前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教師助理員,指協助教師指導學生學習 及生活輔導之專(兼)任人員。 專任教師助理員之工作職責、進用資格、進用方式、教育訓練 及督導考核規定如下: 一、工作職責:在教師督導之下,協助學生學習與生活自理、 校園生活、學生上下學、家長聯繫及學生安全維護等事 宜。 二、進用資格: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 三、進用方式:經學校(園)公開甄選,就人員屬性依相關規 定進用,並於到職後一...
【Kai】評論
補充一下:職能、物理、語言治療師的職前與在職訓練時數第 8 條 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特殊教育專(兼)任相關專業人員之進用資n格、進用方式、教育訓練、督導及考核規定如下: 一、進用資格:應任用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格,或具醫事人員任用資格,或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規定,取得專業證照及轉任公務人員資格者。但政府未辦理專業證照或考試之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得進用下列人員之一擔任: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專業系、所畢業後,曾任該專業工作一年以 上。 (二)國內外大學校院相關系、所畢業,且於修畢該專業課程三百六十小時後,任該專業工作一年以上。 二、進用方式:除具公務員任用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