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法院依審理之結果,認為該兒童或少年有從事性交易者,除有所列特殊情形之一者外,法院應裁定將其安置於中途學校,施予幾年之特殊教育?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四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25
統計:A(5),B(21),C(3),D(2),E(0)

用户評論

Van Dine】評論

第 18 條法院依審理之結果,認為該兒童或少年無從事性交易或從事之虞者,應裁定不予安置並交付該兒童或少年之法定代理人、家長、最近親屬或其他適當之人。法院依審理之結果,認為該兒童或少年有從事性交易者,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法院應裁定將其安置於中途學校,施予二年之特殊教育:一、罹患愛滋病者。二、懷孕者。三、外國籍者。四、來自大陸地區者。五、智障者。六、有事實足證較適宜由父母監護者。七、其他事實足證不適合中途學校之特殊教育,且有其他適當之處遇者。法院就前項所列七款情形,及兒童或少年有從事性交易之虞者,應分別情形裁定將兒童或少年安置於主管機關委託之兒童福利機構、少年福利機構、寄養家庭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