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公立學校解聘教師,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此一核准之性質為:
(A)行政處分
(B)觀念通知
(C)行政處分之條件
(D)行政處分之負擔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78197
統計:A(2675),B(219),C(1804),D(72),E(0)

用户評論

Judy Hsu】評論

解聘教師係行政處分,此一行政處分須經「核准」始生效,故此一核准之性質為「停止條件」。

blabla】評論

題外話 我用這麼久到現在才知道原來那是選項選擇的人數!!!!一直以為是什麼代號........

國考安陵容】評論

這題考 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與有效要件;公立學校〈小弟〉成立解聘之行政處分,但這處分還未生效,需要教育主管機關〈大哥〉幫它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