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關於人民人身自由之限制,何者尚未達於違憲之程度:
(A)民國 89 年修正公布之行政執行法,規定行政執行處合併為拘提且管收之聲請時,法院亦得不經審問逕為拘提管收之裁定
(B)民國 94 年修正公布之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對於經常逃學或逃家之虞犯少年,得收容於少年觀護所或感化教育處所之措施
(C)民國 94 年修正公布之監獄行刑法,對於執行期滿者應於其刑期終了之次日午前釋放之規定
(D)民國 91 年修正公布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得對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採取強制隔離處置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05283
統計:A(98),B(322),C(354),D(320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總統、副總統之彈劾、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大學自治

用户評論

ruiniee.huang】評論

(A) NR588:第十九條第一項:「法院為拘提管收之裁定後,應將拘票及管收票交由行政執行處派執行員執行拘提並將被管收人逕送管收所」之規定,其於行政執行處合併為拘提且管收之聲請,法院亦為拘提管收之裁定時,該被裁定拘提管收之義務人既尚未拘提到場,自不可能踐行審問程序,乃法院竟得為管收之裁定,尤有違於前述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看到這題目....正常人使用國文都很隨便。就像美國人平常用美語一樣也不會很正確~錯誤一堆。但考試碰到題目這樣就...‧(我國文平常在用也很雖便~~)最近無聊看法學的題目,發現這現象不少…。a:民國 89 年修正公布之行政執行法,規定行政執行處合併為拘提且管收之聲請時,法院亦得不經審問逕為拘提管收之裁定 法院亦得不經審問逕為拘提管收之裁定??雖然自行補腦後可以看的懂……。好歹出題者也加個逗號==不經審問,逕為拘提管收我看了三分鐘(雖然第一眼,看過去可以知道可能想表達什麼,大概大家平日用錯誤的國文多了所以都可以了解其意思),但又實看不懂什麼叫不經審問逕為逕:直接地。 為:做。 逕是形容做的動作。逕為==直接地做。不...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A)行政執行處合併為拘提且管收之聲請,法院亦為拘提管收之裁定時,該被裁定拘提管收之義務人既尚未拘提到場,自不可能踐行審問程序,乃法院竟得為管收之裁定,違反正當法律程序 (釋字588)。(B)未犯罪即收容於少年觀護所或感化教育處所,手段過當,違反比例原則 (釋字664)。(C)刑期已滿不能次日再釋放,違反正當法律程序與比例原則 (釋字677)。(D)強制隔離疑似被傳染者為對人身自由限制,乃必要處置,尚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亦未牴觸比例原則與正當法律程序 (釋字690)。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看到這題目....正常人使用國文都很隨便。就像美國人平常用美語一樣也不會很正確~錯誤一堆。但考試碰到題目這樣就...‧(我國文平常在用也很雖便~~)最近無聊看法學的題目,發現這現象不少…。a:民國 89 年修正公布之行政執行法,規定行政執行處合併為拘提且管收之聲請時,法院亦得不經審問逕為拘提管收之裁定 法院亦得不經審問逕為拘提管收之裁定??雖然自行補腦後可以看的懂……。好歹出題者也加個逗號==>不經審問,逕為拘提管收我看了三分鐘(雖然第一眼,看過去可以知道可能想表達什麼,大概大家平日用錯誤的國文多了所以都可以了解其意思),但又實看不懂什麼叫不經審問逕為逕:直接地。 為:做。 逕是形容做的動作。逕為==>直接地做。不...

snoopy75smb】評論

(A)民國 89 年修正公布之行政執行法,規定行政執行處合併為拘提且管收之聲請時,法院亦得不經審問逕為拘提管收之裁定(X;無審問即管收[人身自由]有違正當法律程序,違憲)(B)民國 94 年修正公布之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對於經常逃學或逃家之虞犯少年,得收容於少年觀護所或感化教育處所之措施(X;只因經常逃學就限制其人身自由,違反比例原則,違憲)(C)民國 94 年修正公布之監獄行刑法,對於執行期滿者應於其刑期終了之次日午前釋放之規定(X;應於期滿日午前釋放,拖至次日乃未經正當法律程序,侵害其人身自由,違憲)(D)民國 91 年修正公布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得對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採取強制隔離處置解釋字號:釋字第 588 號 英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