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下列何種情形,乙對甲不能依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慰撫金?
(A)甲綁架乙之未成年之子丙,乙痛苦不堪。數日後,丙平安返家,甲被捕落網
(B)甲在談話性節目中,捏造乙之性醜聞
(C)甲刮損乙之汽車,難以回復原狀,乙痛苦萬分
(D)甲酒後開車,撞傷路人乙,導致乙身體受傷嚴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2649
統計:A(103),B(38),C(1030),D(37),E(0)

用户評論

as7945g】評論

D→依民法第195條,身體健康權屬人格權,受侵害亦得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Chiao】評論

請問A呢?

Weisen Wang】評論

(A)民法195條第三項:前兩項規定,於不 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金榜題名】評論

(一)民法§195Ⅲ規定:「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可知(A)之論述「侵害身分法益情節重大」可請求慰撫金。(二)民法§195Ⅰ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可知(B)之論述「侵害人格法益(名譽或隱私)情節重大」及(D)之論述「侵害人格法益(身體或健康)情節重大」可請求慰撫金。(三)侵害財產權(刮損乙之汽車)所造成之非財產上損害,因無請求慰撫金之明文依據,故無法請求慰撫金。可知(C)之論述為本題正確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