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私有房屋在下列何者情況下,房屋稅減半徵收?
(A)無償供政府機關公用或供軍用之房屋
(B)農會所有之倉庫,專供糧政機關儲存公糧,經主管機關證明者
(C)政府平價配售之平民住宅
(D)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五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1),B(0),C(0),D(0),E(0)

用户評論

Prudence Chen】評論

房屋稅條例第15條:私有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徵房屋稅:一、業經立案之私立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完成財團法人登記者,其供校 舍或辦公使用之自有房屋。二、業經立案之私立慈善救濟事業,不以營利為目的,完成財團法人登記 者,其直接供辦理事業所使用之自有房屋。三、專供祭祀用之宗祠、宗教團體供傳教佈道之教堂及寺廟。但以完成財 團法人或寺廟登記,且房屋為其所有者為限。四、無償供政府機關公用或供軍用之房屋。五、不以營利為目的,並經政府核准之公益社團自有供辦公使用之房屋。 但以同業、同鄉、同學或宗親社團為受益對象者,除依工會法組成之 工會經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報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免徵外, 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