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憲法有關基本權利之規定,不直接受其拘束者,為下列何者?
(A) 法院
(B)私人企業
(C)立法院
(D)地方自治團體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63366
統計:A(179),B(1273),C(145),D(54),E(0)

用户評論

Michael Chu】評論

憲法,基本權之保障方式:

雷尼雅】評論

盧妍蓁】評論

憲法有關基本權利之規定,對於國家機器,包含法院、立法院與地方自治團體具有直接拘束的效力;至於私人企業,依據基本權第三人效力理論,只具有間接效力。由於基本權乃是源自於人民對國家的請求權,因此基本權有所謂的「針對國家性」,但是對基本權的侵害來源有時並不限於國家,私人也有可能侵害他人的基本權;而針對來自其他私人的基本權侵害是否得主張基本權,就是所謂的基本權第三人效力問題。就是   你想成~ 國家   是---第一人 ;人民A 是---第二人 ;人民B 是---第三人 第三人效力   就是問:  人民A 和人民B   是否適用 ? 就是說   例如: 憲法中   提到的   "平等權"   是否能   直接拿來   當成...

米花】評論

基本權 是對抗國家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