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Chu】評論
憲法,基本權之保障方式:
【雷尼雅】評論
對
【盧妍蓁】評論
憲法有關基本權利之規定,對於國家機器,包含法院、立法院與地方自治團體具有直接拘束的效力;至於私人企業,依據基本權第三人效力理論,只具有間接效力。由於基本權乃是源自於人民對國家的請求權,因此基本權有所謂的「針對國家性」,但是對基本權的侵害來源有時並不限於國家,私人也有可能侵害他人的基本權;而針對來自其他私人的基本權侵害是否得主張基本權,就是所謂的基本權第三人效力問題。就是 你想成~ 國家 是---第一人 ;人民A 是---第二人 ;人民B 是---第三人 第三人效力 就是問: 人民A 和人民B 是否適用 ? 就是說 例如: 憲法中 提到的 "平等權" 是否能 直接拿來 當成...
【米花】評論
基本權 是對抗國家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