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106小雯幼教師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選項(A)一、謝氏指出「教學」一詞具「意向性」(intention),因此,無教授別人之心,但別人卻有了學習,不能算實施「教學」。選項(B)二、教學含有促成「成功學習」的意含,所以「教」就跟「說」或「告訴」有所區別。如果我「告訴」某人「臺北是一個直轄市」,只要他聽到了我的話,我就算成功地「告訴」了他,不管他是否聽了就忘;但是如果我「教」他「臺北是一個直轄市」,那麼除非他能記得這個事實,同時在恰當的時機,表現他知道這個事實,否則我的「教學」就不算成功。選項(D)三、教「事實」和教「規範」有所不同。教「事實」,只要學習者能了解並記得該事實,「教學」就算達成目標了。教「規範」,學習者除了要認知「規範」的正當性,還要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