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假設因特定縣境發生高病原禽流感疫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令撲殺該縣境所有養雞場所飼養之雞隻。請問該「撲殺命令」的性質為何?養雞場的雞農可否針對該「撲殺命令」提起救濟?(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困難0.112374
統計:A(75),B(178),C(1240),D(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再審議 34、再審議、懲戒--得移請或聲請再審議

用户評論

【用戶】Lynn Li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64 條 懲戒案件之判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原移送機關或受判決人,得提 起再審之訴: 一、適用法規顯有錯誤。 二、判決合議庭之組織不合法。 三、依法律或裁定應迴避之委員參與裁判。 四、參與裁判之委員關於該訴訟違背職務,犯刑事上之罪已經證明,或關 於該訴訟違背職務受懲戒處分,足以影響原判決。 五、原判決所憑之證言、鑑定、通譯或證物經確定判決,證明其為虛偽或 偽造、變造。 六、同一行為其後經不起訴處分確定,或為判決基礎之刑事判決,依其後 之確定裁判已變更。 七、發現確實之新證據,足認應變更原判決。 八、就足以影響原判決之重要證據,漏未斟酌。 九、確定判決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經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為牴觸憲法。 受判決人已死亡者,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 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得為受判決人之利益,提起再審之訴。 再審之訴,於原處分執行完畢後,亦得提起之。

【用戶】Chris Lee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 64 條懲戒案件之判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原移送機關或受判決人,得提起再審之訴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